北京商报讯(记者钱瑜刘晓梦)5月18日,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一汽夏利”)发布公告称,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一汽夏利发布《年报问询函》,要求一汽夏利就此前发布的《年年度报告》中的十大问题做出书面说明,涉及需披露的,及时履行披露义务。

其中包括,说明公司短期借款具体情况,列示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金额和明细情况,具体分析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,说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具体内容、形成原因和会计处理的合规性,说明在净资产、净利润为负和无研发人员的情况下,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等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深交所还对一汽夏利混改一事进行问询,要求一汽夏利说明目前与南京博郡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南京博郡”)成立的合资公司——天津博郡汽车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天津博郡”)进展,合作各方是否达到协议约定的具体条款,如无,则说明追责措施、是否存在诉讼等情形。

年4月29日,一汽夏利发布公告称,拟以整车相关土地、厂房、设备等资产负债出资,南京博郡以现金出资,双方在天津成立合资公司天津博郡,生产新能源车型。据了解,天津博郡注册资本为25.40亿元,一汽夏利以经评估备案的整车相关土地、厂房、设备等资产及负债作价5.05亿元出资,持股比例19.9%;南京博郡以现金出资20.34亿元,持股比例80.1%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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